今天一则标题为“
580亿美元财产全捐慈善,盖茨为内地富豪上一课”的新闻吸引了我,细细的看来,大意是说微软创办人盖茨决定52岁就引退,下周五将不再做微软执行主席,只出任非执行主席。在接受访问时盖茨表示,将把自己580亿美元财产全数捐给名下慈善基金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一分一毫也不会留给自己子女。并说:“我和妻子希望以最能够产生正面影响的方法回馈社会。” 我发现这则新闻中有好多不为人所知的虚假的东西,我对眼下我们有些新闻工作者的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断章取义者是,哗众取宠者是,不懂装懂者是。可是人家忽悠大众的水平倒是年年见长,并越来越高深,越弄越玄乎。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愣说盖茨是大家的模范,是大家学习的榜样。说什么资本主义能培养,社会主义就没有能培养什么的,这可真是无知者无畏啊。自己傻吧,还愣让大家陪着上演对傻。资本主义的美国有高达55%的遗产税你咋不说。资本主义的美国在遗产处理上采用“先税后分”,即先交税,再分配遗产。如果继承人不能交纳巨额遗产税,则不能继承遗产,你咋不在报道中说呢。盖茨的子女能交得起580亿美元的遗产税吗?倘若不能,在法律上盖茨死后,这580亿美元就不能继承,这你咋不说。不是吗?美国政府的设计就是要盖茨们老的时候,要么捐光自己的钱,要么归政府所有。资本主义的美国富人从事慈善
捐赠的动力是避税,你咋不说。 任何国家的富人都不会慷慨捐款。主要是美国的个人财产和遗产制度发挥的作用,全世界没有人能有资格和能力继承或获得盖次的遗产 。盖茨们成立所谓慈善基金会也是对自己以及子女们最有利的选择,这有必要唱颂歌吗?盖茨的慈善基金会可以有其家族世代经营下去,这样既避了政府的税,又为子女们省了高达55%的遗产税,不是吗?这实际上是变相继承,还能省几百亿,以后盖茨的后代们可以把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当作是提款机,摇钱树了。 美国人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慈善?其实,其中的奥秘在于,在美国,慈善也是一门生意,是能赚钱的。
对盖茨来说,拥有一个巨额资产的慈善基金会意味着一个全新事业的开始,他的角色将从一个商业企业家,向一个社会企业家转型,目的是一样的-------赚钱。只不过是把右手的钱,交给左手,上衣口袋的钱,装入裤子口袋而已。这有必要唱颂歌吗?盖茨基金会虽然属于非营利组织,但其管理模式和商业公司也有几分相似。基金会理事会(类似于商业公司的董事会)有三名理事,分别是盖茨、梅琳达和盖茨的父亲老盖茨。盖茨基金会与单纯捐款者不同,而是贯彻了卡内基现代慈善概念。它以“投资”的眼光来看待慈善事业:合理投资——高额回报——部分收益用于慈善,剩余收益和本金继续投资。其结果是,慈善基金会每年都致力于慈善事业,慷慨解囊,但其资产不但不见减少,反而逐年递增。基金会以商养善 ,慈善与赚钱两不误 。 在资本主义的美国,遗产税起征点为60万美元。上世纪末以来,起征点不断提高,1998年为62.5万美元,2006年达到200万美元。美国采用统一的累进税制,遗产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在美国,遗产税与赠与税合并征收。赠与税对个人生前发生的个人财产转移征税。赠与税能够有效防止个人企图通过生前将财产赠与他人逃避遗产 税。试问盖茨的子女能交得起580亿美元的遗产税吗?倘若不能,在法律上盖茨死后,这580亿美元就不能继承,其子女一美分也不能继承。 在资本主义的美国,其税法还给有钱人的财富安排了一个出口-----------社会公益捐赠。慈善与公益捐赠可以大幅度抵减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抵减遗产税。也就是说,如果你把大量遗产做社会公益捐赠,就可以为你的后人省下一大笔遗产税。美国人巧妙地在道德说教的同时,用实际的利益做引导,让人们关怀社区、热心公益,明白地证明好人有好报。在美国,很多博物馆、图书馆、慈善基金会都是靠私人捐赠支持的,可这高尚的行为,背后却是以避税为目的。 我认为盖茨的讲话是个大阴谋,盖茨的如意算盘,也就是他的根本目的和初衷,并不象他自己所标榜的那样伟大,我个人认为
他的根本目的和初衷是为了要逃避巨额的遗产税。盖茨的目的是1分钱都不要美国政府赚。美国人一般都会尽早确立自己的遗产分配方式,比如多少比例留给配偶或子女,多少比例捐给社会等等。倘若以后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当家掌门人是盖茨的子女,大家又作何感想。这梅琳达盖茨慈善基金会到头来会不会成了他们后人的提款机,摇钱树。盖茨没为子女留下580亿美元,却为子孙后代们留下了提款机,摇钱树。 逃避巨额的遗产税的成功例子如曾经的台湾首富蔡万霖就避税有道 ,成功的把近800亿遗产税减至几亿。当时蔡万霖身家财产46亿美元、换算是新台币1564亿元估算,蔡家后人要缴交的遗产税高达782亿元。蔡万霖晚年中规中矩地透过申设投资等子公司的名义,逐步把财产转移给子孙,早年增资股票发行时,也用面值转让给子女认购,都是合法的避税管道。经过理财和税务规划后,蔡万霖名下的财产没有外传的庞大,因此,蔡万霖死后台湾当局能收到的遗产税金大概只有几亿元。 中国政府倘若要开征遗产税时,国内各种所谓慈善基金会也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的涌现。大家可知为何?富人们要想办法合理避税吗,不是吗?王菲的那个基金和李连杰的那个基金以后的掌门人一定是他们的女儿们,我看慈善基金会到头来倒成了他们后人的提款机,摇钱树。 看问题要看本质,不要被他的所表象迷惑。我想在国人极力表扬盖茨时,盖茨一定在偷笑说----------------一群傻冒。 盖茨成立了所谓慈善基金会既避了政府的税,又忽悠了社会大众的钱和芸芸众生,还博得了好名声,岂不美哉。忽悠啊忽悠,说来说去,算来算去,为来为去实际还是为自己。 有人这样说我说“这个好象我们自己没办的事情最好不要说别人的是非” 我的回答是---------是个人就要说是非,因为你长嘴了,因为你有思想,你要分出个好坏,对错,在说是非中能体现你的水平,你的学问,大家都不说是非,我看这社会也就不会发展了。啥叫舆论监督,不就是叫人说是非的,不是吗?
下面来讲讲遗产税 贫富差距过大,会引发财富重新分配的冲动,甚至引发动乱,危及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健康发展。而调节贫富差距是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问题,各国都采取各种办法极力消除过大的贫富差距,而征收遗产税基本上就是通用的办法。 遗产税是针对财产所有人去世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而征的一种税,它明显地带有劫富济贫的性质,客观上可以抑制贫富分化和社会浪费。迄今世界上共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遗产税,而且遗产税税率一般较高。目前,俄罗斯遗产税最高税率为40%,美国遗产税最高税率为55%,法国遗产税最高税率达60%,这就意味着近一半或超过一半的遗产要给国家,由国家对这些财富进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美国联邦遗产法的基本框架是由1976年的《税收改革法》确立的。根据这部法律,遗产税起征点为60万美元。上世纪末以来,起征点不断提高,1998年为62.5万美元,2006年达到200万美元。美国采用统一的累进税制,遗产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在美国,遗产税与赠与税合并征收。赠与税对个人生前发生的个人财产转移征税。赠与税能够有效防止个人企图通过生前将财产赠与他人逃避遗产 税。 遗产税不仅仅包括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证券,退休金、珠宝、收藏品和企业等有价值的东西都属于遗产税征收的范围。 赠与税征收方法是:死者生前将货币或非货币财产赠与他人(不包括慈善机构)时,需缴纳赠与税(受赠者无需纳税)。死者过世后,由专业估价人员或注册会计师清点其遗产。死者遗产加上其生前赠与他人的财产的价值得出遗产计税总额;再按计征税率得出遗产税额;遗产税额减去死者生前曾缴纳的赠与税就是遗产所应缴纳的税额。遗嘱执行人或法庭从遗产中拿出现金或拍卖部分遗产获得现金缴清税款后,就可将剩余遗产分发给各个遗产受益人。目前在美国,遗产税受到社会多方面的批评,很多人主张取消遗产税。他们指出,遗产税难以实现既定的社会公平目标,因为纳税人可以轻易地利用多种渠道躲避纳税义务。其次,开征遗产税打击纳税人投资和储蓄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减少投资和储蓄、增加消费和赠与等以逃避遗产税。另外,遗产税导致潜在的双重甚至三重征税可能性,即已纳税资产可能被再次征税。 但也有些人,其中包括不少美国富豪反对取消遗产税,认为这样做会削减富人从事慈善捐赠的动力,损害公益事业。他们还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不劳而获。现行美国遗产税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实行总遗产税制,并将夫妻的财产分为共有财产和独立财产。 尽管遗产税的名称较多,如死亡税、继承税等。但从税制上看,世界各国遗产税可分为三种类型:总遗产税、分遗产税和总分遗产税。总遗产税,它的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或继承人,课税对象是遗产总额,税率大多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并设立减免额,但不考虑继承人的纳税能力。在遗产处理上采用“先税后分”,即先交税,再分配税后遗产。如果不能交纳遗产税,则不能继承遗产。目前,除美国外,英国、新加坡、我国香港及台湾地区采用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它的纳税人是遗产的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课税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遗产,税率一般也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并设立减免额。在遗产处理上,考虑继承人的负担能力,采用“先分后税”,即先分配遗产,再征税。日本、德国、法国及韩国实行分遗产税制。总分遗产税制,是将上述两种税制综合,它的纳税人是遗产的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它先对总遗产征税,然后对分配到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超过一定标准的遗产再征税。在遗产处理上,采用“税一分—税”,即先交税,再分遗产,超标准部分再交税。目前,意大利、加拿大、菲律宾等国实行总分遗产税制。 赠与税是遗产税的辅助税种,有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单独开征赠与税,只是规定财产所有者在生前若干年内的赠与财产视为遗产进行征税。赠与税可分为两类:总赠与税和分赠与税。总赠与税的纳税人是财产赠与人,即财产所有者,课税对象是财产所有者生前赠与他人的财产。分赠与税的纳税人是财产受赠人,即接受赠与财产的人,课税对象是赠与的财产。采用总遗产税制的一般选择总赠与税;而采用分遗产税制的也往往选择分赠与税;美国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属于总遗产税制和总赠与税,目前,美国赠与税并不单独开征。 美国将夫妻的财产分为共有财产(communityproperty)和独立财产(separate property),对于共有财产,无论在谁的名下,其中的一半作为死亡者的遗产,另一半是未亡配偶的财产,不作为死亡者的遗产。对于独立财产,在死亡者名下财产全部是遗产,在配偶名下财产,不属于遗产。 2.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财富的递增,不断提高遗产税的免税额,并相应降低遗产税最高边际税率。 美国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税率和抵扣额是一体的,生前赠与和死后继承,税率和抵扣额是相同的,称为统一抵扣额(Unified tax credit)。它把财产所有者一生中第一次赠与的财产,扣除统一抵扣额,超额部分纳税,以后年度的赠与财产和以前的赠与财产累计计算,扣除以前已缴纳的赠与税,剩余部分纳税。因为连续累计计税较复杂,现在已采用相当免税额(applicable exemption amount)方法。由于赠与税的免税额最高为100万美元,而遗产税的免税额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财富的递增不断提高的,2001年的相当免税额为67.5万美元,(见下表)。所以,美国政府将在2003年后改变这种统一的计税方法,而采用分离计税。
美国遗产税最高边际税率及相当免税额
年度 最高边际税率(%) 相当免税额(万美元)
2002 50 100
2003 49 100
2004 48 150
2005 47 150
2006 46 200
2007 45 200
2008 45 200
2009 45 350
2010 废止 废止
3.对美国公民、居民和非公民、非居民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无论其财产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均为遗产。非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其在美国境内的财产为遗产,境外的财产不作为遗产。如果死者持有绿卡,但不在美国居住,在纳税申报表中可填为居民也可报为非居民。另外,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的遗产,由美国公民配偶继承,可享受100%的配偶继承扣减;由非公民配偶继承的遗产,原只抵扣10万美元,2002年调为11万美元。非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的遗产,不论由美国公民或非公民配偶继承,只享受11万美元的抵扣额和6万美元的相当免税额,即超过17万美元的部分课征遗产税。 4.遗产税税制复杂,征税成本较高,财政职能弱化,争议较大。 由于财产、尤其是不动产的转移,往往难以核定,为此,美国遗产税设置了许多条款,以避免税收流失。仅遗产税纳税申报填写说明书就有20多页,纳税报表有40多页,两者合计多达60页以上。正确填写往往需要一个月时间,所以,大多数纳税人都聘请专业人员来完成纳税申报。可以说,美国现行遗产税是美国公认的最复杂的税种。复杂的税制提高了征税成本,以1998年为例,遗产税收入为230亿美元,而征税成本是480亿美元,征税成本高于税收收入多达250亿美元。 遗产税一直是美国的一个小税种,收入有限,筹集财政收入职能不强,一般只占税收收入的1%左右。这一点与大多数西方国家是相似的。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方面,受供给学派减税主张的影响,要求废除遗产税的呼声一直不断。布什总统2001年废除遗产税1年,从2002年起又按2000年的旧税法执行;另一方面,要求保留遗产税的也大有人在。2001年,120名美国富翁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声明,呼吁政府不要取消遗产税。这些人包括比尔?盖茨的父亲老威廉、巴菲特、索罗斯、洛克菲勒等。老威廉在请愿书中写道: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将伤害穷人家庭。可见,美国对遗产税存在较大的争议。
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高额回报 盖茨基金虽是一家慈善机构,却也是一家很会赚钱的基金会。比尔·盖茨是一个崇尚分散风险、均衡投资的人,盖茨基金在美国主要是投资旧经济中的一些企业,同时以投资的“多样性”和“保守性”而闻名。其惯用的手法就是“趁低吸纳”,即购买一些价格已经跌到很低的企业股票,等待股价上升时抛出获利。其先后投资的公司包括纽波特纽斯造船公司、阿拉斯加气体集团公司、舒尼萨尔钢工业公司、渥特尔泰尔动力公司、埃科斯药物公司、西雅图基因公司等。 在整个盖茨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中,超过64.3亿美元投资在短期投资项目,包括美国政府债券、高等级商业票据及短期贴现债券。210亿美元投资在债券、现钞及其他项目,例如国内国际共同基金投资、高收益企业证券和
国际企业和政府证券等。投资在股票的数额占52.4亿美元,包括美国和国际的股票,以及私人股票投资基金。当中扣去安全的贷款产品50亿美元。
盖茨基金会虽然属于非营利组织,但其管理模式和商业公司也有几分相似。基金会理事会(类似于商业公司的董事会)有三名理事,分别是盖茨、梅琳达和盖茨的父亲老盖茨。在理事会下面设有职业经理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这些人在基金会的资助宗旨下找到好的项目和好的专业慈善机构。据《福布斯》年报统计,在该基金会成立的第二年,基金会资本的平均投资报酬率达到了18%,在第三年则获得了高达39亿美元的投资收益,这个数字竟然是当年12亿美元捐赠额的3倍多。这些数字甚至让人怀疑,这家慈善机构的工作重点似乎不是放在慈善事业而是其投资回报上。 [ 此贴被当家的在2008-06-30 21:08重新编辑 ]